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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共自行车团队租用服务须知


为积极拓展公共自行车服务市场,提高使用效率,满足个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的团队租用需求,经决定,即日起开办公共自行车团队租用服务业务,并将有关事项作如下须知:

一、凡个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需提供10辆以上公共自行车,租用地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应提前5个工作日以上预约,拨打85331122预约办理团队租车服务。

二、个人租用需携带经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双方经约定后,依法签订团队租用协议,并按300/辆交付押金(预付租金)。

三、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单位租用,需携带本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双方经约定后,依法签订团队租车协议,并按300/辆交付押金(预付租金)。

四、租车价格:租用半天(≤4小时)按5/辆计价;一天(不超过全天营业时间)按10/辆计价。

五、个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一次租用车辆数原则不得超过30辆,凡超过30辆的,应说明租用目的、事项及行驶路线。如对道路交通有影响的,应报交警部门备案。

六、凡团队租车时间超过一天以上的,租用者或租用单位必须落实自行车防盗责任,妥善保管所租用的公共自行车,使用前应认真检查自行车的安全性能。

七、租用期间造成公共自行车损坏的,应及时修复,发生遗失或损坏的,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在租用过程中,应自觉遵守《杭州公共自行车租用服务公约》、《杭州公共自行车安全骑行要则》和双方协议所规定的条款,承担相应权利和义务。

八、团队租车时,其公共自行车需在约定时间、地点接送的,按1000/趟的标准收费。送达范围目前不得超过杭州市区范围。

九、本《服务须知》相关事项租用双方可在租用协议中明确,以维护租用双方的合法权益。

十、对本《服务须知》不明事项或需办理公共自行车团队租车预约,可致电85331122咨询了解。


杭州公共自行车团队租用服务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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